世。雖以熹之不敏,亦幸 私淑而與有聞焉。顧其為書猶頗放失,是以
忘其固陋,采而輯之,閒亦竊附己 意,補其闕略,以俟後之君子。極
知僭踰,無所逃罪,然於國家化民成俗之 意、學者修己治人之方,則
未必無小補云。
大學章句 大,舊音泰,今讀如字。 子程子曰﹕“大學,孔氏之遺書,
而初學入德之門也。”於今可見古人為 學次第者,獨賴此篇之存,而
論、孟次之。學者必由是而學焉,則庶乎其不差 矣。 大學之道,在明
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程子曰﹕“親,當作新。” 大學者,大人
之學也。明,明之也。明德者,人之所得乎天,而虛靈不昧,以 具眾
理而應萬事者也。但為氣稟所拘,人欲所蔽,則有時而昏;然其本體
之 明,則有未嘗息者。故學者當因其所發而遂明之,以複其初也。新
者,革其舊 之謂也,言既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
其舊染之污也。止 者,必至於是而不遷之意。至善,則事理當然之極
也。言明明德、新民,皆當 至於至善之地而不遷。蓋必其有以盡夫天
理之極,而無一毫人欲之私也。此三 者,大學之綱領也。知止而後有
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 慮而後能得。後,與後
同,後放此。止者,所當止之地,即至善之所在也。知 之,則誌有定
向。靜,謂心不妄動。安,謂所處而安。慮,謂處事精詳。得, 謂得
其所止。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明德為本,新
民為 末。知止為始,能得為終。本始所先,末終所後。此結上文兩節
之意。古之欲 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
欲齊其家者,先修其 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
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 知;致知在格物。治,平聲,後放此。明
明德於天下者,使天下之人皆有以明 其明德也。心者,身之所主也。
誠,實也。意者,心之所發也。實其心之所 發,欲其一於善而無自欺
也。致,推極也。知,猶識也。推極吾之知識,欲其 所知無不盡也。
格,至也。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 此八
者,大學之條目也。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
心正 而後身修,身修而後家齊,家齊而後國治,國治而後天下平。
治,去聲,後放 此。物格者,物理之極處無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
所知無不盡也。知既盡, 則意可得而實矣,意既實,則心可得而正
矣。修身以上,明明德之事也。齊家 以下,新民之事也。物格知至,
則知所止矣。意誠以下,則皆得所止之序也。 自天子以至於庶人,壹
是皆以修身為本。壹是,一切也。正心以上,皆所以修 身也。齊家以
下,則舉此而措之耳。其本亂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 所薄
者厚,未之有也!本,謂身也。所厚,謂家也。此兩節結上文兩節之
意。 右經一章,蓋孔子之言,而曾子述之。凡二百五字。其傳十章,
則曾子之 意而門人記之也。舊本頗有錯簡,今因程子所定,而更考經
文,別為序次如 左。凡千五百四十六字。凡傳文,雜引經傳,若無統
紀,然文理接續,血脈貫 通,深淺始終,至為精密。熟讀詳味,久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