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個時期的我,卻寫了好多篇中篇小說,我把它們寄給《皇冠》,都能刊載出來。《皇冠》的稿費不高(我後來才知道,這本雜誌是如何慘澹經營的)。稿費雖不高,對我的生活,卻已不無小補。最重要的,是我有一個發表的園地。我的中篇小說《尋夢園》、《黑繭》、《幸運草》……都是這時期發表的。有一天,我居然收到《皇冠》社長「平鑫濤」的一封信,信中寫著這樣幾句:
「我們非常喜歡你的小說,讀者反應也十分熱烈。不知道你願不願意每期給《皇冠》寫一篇稿?長短字數都沒有關係,《皇冠》篇幅大,可容納較長的文稿……」
我捧著信,雀躍三丈。這是我生平收到的第一封「邀稿」信!我把信拿給慶筠看,簡直「得意忘形」。慶筠看了信,十分納悶,他總覺得我的小說寫得很沒「深度」。這樣沒深度的作品怎會有人邀稿!他立刻把我發表的那些中篇小說,拿來重讀一番。看完了,他把雜誌丟在桌上說:
「你不過是在說故事而已!」
「對!」我承認。「我就是在說故事!」
「你連故事都沒有說得很好!」他又批評。
「對!」我仍然承認。「不過,我會慢慢進步的!」
「如果你一天到晚寫這些沒深度的東西,你一輩子都不會進步!」他氣沖沖的說:「如果你以此為自滿,你就完了!你會陷在流行的、通俗的窠臼裡,再也跳不出來!」
我有些受傷了,抬頭看他,我語氣不佳:
「你去寫那些藏諸名山、流傳後世的不朽名著,讓我去寫沒深度沒格調的故事!我只想說故事,只愛說故事。我才氣不高,學問不深。能寫得出來,能有地方發表,我就很滿足了!」
慶筠看著我,不知道為什麼那樣生氣。他整晚坐在桌前想心事,偶爾塗塗寫寫,又都撕掉。第二天他去上班,到下班時沒有回家,我抱著兒子,站在門前等,越等越心慌。怕他出事了,怕他騎車太快了,怕他被車撞了……夜越深,我越怕。最後,我鐵定他出了意外,哭著跑到公用電話亭打電話,公司早就下班,沒人接電話。我又哭著打給麒麟,麒麟在工廠上班,或者知道下落。麒麟一接到電話就問我:
「你是不是和他吵架了?」
「沒有!」我哭著說:「我沒有跟他吵架。」
「安心啦!」麒麟喊:「一個大男人,不會有事的!你回家去等就對了!」
我只好抱著兒子回家。午夜,慶筠回來了,我聽到腳踏車聲,就衝到門口去看他,一看他四肢俱全,完完好好,我竟「哇」的一聲哭出來。慶筠把我一把抱住,連聲說:
「對不起,對不起,我應該猜到你會著急。我只是和幾個朋友去玩橋牌,不知不覺就玩晚了!」
我驚魂甫定,身子還在顫抖。那時候,家裡都沒電話,聯絡起來本就不便。丈夫一夜晚歸,我似乎也犯不著小題大作,只要他安好,就什麼都算了。我拭去淚,雖然心底仍然委屈,卻也不再多說什麼。
誰知道,這種「晚歸」,竟逐漸變成一種「習慣」了。
那年,麒麟和他的女友小霞結婚了,也定居在高雄,我們雙胞胎都已成家,又住在同一個城市,時相往來,實在是件很好的事。但,我和慶筠的感情,卻開始陷入風風雨雨之中。
慶筠常常下了班就不知去向,歸家時已是夜深。頭幾次,我會哭,會著急。次數多了,我不再著急,卻化為一股怒氣。年輕的我,脾氣一向就不很好。現在,身上的工作又十分沉重。小慶已牙牙學語,而且飛快的學走路。小傢伙渾身有用不完的精力,爬高下低,跳來跳去,簡直沒片刻安靜。我每天僅僅帶他,已經筋疲力盡,何況我還要抽出能抽出的每一分鐘,去寫一些東西。現在,我寫的作品,幾乎大部分都能發表了。我有好幾個固定的地盤,是從不會退我稿的:一家報紙的副刊,香港的一本文學雜誌,和台灣的皇冠。我每月只要勤於耕耘,就會收到相當不錯的稿費,這對於我的生活和寫作來說,都是莫大的鼓勵。我就寫呀寫的,幾乎沒有停。
我最大的錯,是從沒有去體會慶筠的「失落」。當他夜不歸家時,我就生很大的氣。我罵他沒有責任感,沒有良心,既不是好父親,更不是好丈夫!他被我罵急了,就怒沖沖的吼了回來:
「你不要以為你現在能賺幾個臭稿費,就有什麼了不起!你知道嗎?如果我不是要上班養活你,如果我像你一樣,有那麼多時間可以寫作,我早就是大作家了!都是你!都是你!你害慘了我!你謀殺了我的寫作生命!我會夜不歸家,就因為你!因為我苦悶,因為我不要回家面對你!」
這太殘忍了。夫妻一旦吵架,常會說些最刻薄的話,但是,這些話也正流露出對方的心態。他這樣一吼,我就被打倒了。我踉蹌著往後退,又氣又急又傷心,眼淚就奪眶而出。一面哭,一面就去抱兒子,要抱著兒子衝出家門,永不回來,免得讓他看了討厭。我抱著兒子跑,兒子看我哭,他也哭,用小手摸著我的眼淚說:
「媽媽哭哭,小慶哭哭!」
兒子這樣一說,我更是淚不可止,那場面實在慘烈。我抱著兒子奔到房門口,慶筠一下子攔過來,把我們母子都圈在他的臂彎裡,蒼白著臉說:
「不許走!不要走!我吵架說的話,你怎麼能認真?你們母子兩個,是我整個的世界呀!我什麼都沒有,連寫作都沒有,我只有你們兩個!難道連你們兩個,也要遺棄我了嗎?」
我站住,然後哭倒在他懷裡。聽了他這種話,我怎麼忍心走?走?又走到何處去?我不是下定決心,要和他恩恩愛愛過一生嗎?我們不是要用三百六十五日的相思,來奠定百年相守的美景嗎?連離別的日子都挨過了,怎麼相守的日子反而如此悲慘呢?
我收住步子,不走了。但是,我們之間的情況,卻每況愈下。
十三、二十五歲
那年冬天,我開始寫我的第一部長篇小說「窗外」。
在寫「窗外」以前,我嘗試過很多長篇的題材,寫了「煙雨濛濛」的第一章,寫不出第二章。也寫了許多其他的第一章,就是寫不出第二章。總覺得心頭熱烘烘的,有件心願未了。最後,我決心寫「窗外」,那是我自己的故事,是我的初戀,這件戀愛始終撼動我心,讓我低迴不已。我終於醒悟,我的第一部長篇,一定要寫我最熟悉的故事,我最熟悉的故事,就是我的故事。
寫「窗外」的時候,我非常小心翼翼。我不敢讓慶筠看到我的原稿,怕他又翻出我的過去,來和我吵架。所以,我都利用他上班的時候去寫。
小慶在一歲七個月大的時候,已經能跑能跳,能言善道。我為了要寫作,只好每天上午,都把他送托兒所。小慶不喜歡托兒所。每天早上,托兒所的車子來接他的時候,他都會抱著我的腿不放。我必須用最堅強的意志,來克服我的「不忍」。每次把他拉上幼兒車,他就放聲大哭,一面哭,一面慘烈的哀叫:
「媽媽呀!我要跟你在一起!媽媽呀!我不要去學校!媽媽!小慶乖乖不會鬧……」
車子走了好遠,小慶的哭叫聲仍在我耳邊縈繞。我掉著眼淚,衝上樓,面對一疊空白稿紙,我含淚對稿紙說:
「如果今天上午,寫不出三千字,我就對不起我那可憐的兒子!」
坐下來,拭掉眼淚,不敢浪費時間來哭泣,我馬上提筆寫作。這種情況下,我幾乎每天都能寫出三千字。到了中午,幼兒車的鈴聲一響,我就飛奔下樓,奔出大門,奔向我兒,把他緊緊緊緊的摟在懷裡,對他不住口的說:
「對不起,兒子。媽媽好狠心,是不是?但是,你的犧牲是有代價的!我寫了三千字呢!」
整個下午,我不寫作,陪兒子玩。晚上,我也不寫作,把時間留給慶筠,我還想挽救我的婚姻。但是,慶筠從「晚歸」,更進了一步,有時,他會「徹夜不歸」了。
慶筠下班後的去向,終於露了底。